《〈退貨、換貨 流程須知〉》  必讀!!

1. 貼身衣物恕不退換(含襪子、飾品或貼身配件類)。
2. 非正常試穿,已有使用過之髒污、痕跡、粉妝、人為性髒污或異味(例如:香水、汗味……等)。
3. 請於7日內將商品寄回!逾時即不受理!!
4. 請記得將商品與出貨單連同發票(退貨必須)一起退回! (很重要!很重要!)

這樣會計才有辦法幫您辦理退款哦! 
別忘了哦!謝謝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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